关于征集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发布日期:2018-03-05
各分工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凝心聚力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
校七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8年4月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关精神,现将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时间
2018年1月17日至 2018年 3月9日。
二、提案征集的内容
(一)关于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拓宽学校办学路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二)围绕学校“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和更名设置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关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校园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四)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五)关于学校行政管理,校风、教风、学风与文化建设,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六)关于教职工合理诉求与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凡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或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或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权范围能解决的问题;或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均不列入提案范围。
三、提案征集工作的要求
(一)提案须一事一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二)提案内容要简明具体、实事求是,不仅要提出问题,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
(三)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符合学校实际,要有利于学校发展与稳定,要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四)代表在拟定提案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五)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提案一律进入学校工会网站教代会专栏提案系统填写提交,并打印《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一次双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提案代表姓名和附议代表姓名必须亲笔签名。各分工会将提案表收集整理后,于2018年3月9日前交院工会办公室。
(六)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立案和处理建议。
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确保提案质量。学校将视提案征集情况组织优秀提案和优秀组织奖评选。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双代会提案系统操作说明
校六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