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请示报告发布日期:2022-02-17

学院党委:

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工会基层工作选举条例(总工发〔20167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浙教工〔201414号)》《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请示召开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院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团结动员全院教职员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深化改革,攻坚克难,为更好推进学院高质量建设发展而努力奋斗,坚定不移地向更高远的目标前进。

二、会议主题

强化“三全育人”理念,秉承进德修业院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务学院建设发展大局,努力推动“智慧元培”建设,抓好校园民主、民生,营造稳定、和谐的校园氛围,开创学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主要议题

(一)听取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筹备工作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学院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章程》;

(四)听取和审议学院第五届工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学院六届一次“双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学院2021年度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八)选举产生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九)其它需要提请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召开时间

大会召开日期建议在2022316-18日。

五、会议组织形式

双代会的组织形式仍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大会代表身份合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

六、会议组织工作

(一)代表名额分配

1.正式代表: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代表的构成既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要体现以教学一线为主的原则,代表名额按其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按此计算,学院第六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共105名,约占全院工会会员总数的26.85%。正式代表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女代表一般不少于1/3

2.其他代表:大会将邀请部分非正式代表作为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与会,与会人员由大会筹备机构邀请。其中特邀代表一般是原学院主要领导、近三年退下来的学院领导、近三年退休的原学院领导、院工会主席及离退休教师代表;列席代表一般为非正式代表的各分院、职能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市级及以上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院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分工会负责人。

(二)代表的产生

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单位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具体按《关于做好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代表团的组成

代表选出后,由学院工会根据选举单位规模等综合情况,提出代表团组成建议方案,经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批准后确定。代表团正、副团长及秘书由各代表团推选,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确定。

(四)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委会提出,一般由正式代表中的学院党、政、工有关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经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核,提交大会预备会议举手表决通过后确定。

(五)工会委员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产生

1.名额: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

2.组织架构:第六届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组织委员1名、体育委员1名、文娱委员1名、青工委员1名、女工委员1名,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由新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3.候选人的产生:根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协商的原则,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经两上两下后分别产生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推荐建议名单,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建议名单经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讨论,确定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8名、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4名,经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审定后,分别报请学院党委和校工会批准,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递交大会选举。

4.选举办法: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和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均实行差额选举,由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产生。

七、建立双代会筹备工作机构

为保证学院六届一次双代会顺利召开,建议成立第六届双代会筹委会,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工作。筹委会由俞国芬、王学炎、徐锋、王兰娟、朱智谋、俞婷婷、何敏、况细林等人员组成。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宣传组等四个工作组,由俞国芬同志任筹委会主任,况细林同志任筹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学炎同志任综合协调组组长,俞婷婷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况细林同志兼任提案工作组组长,徐锋同志任宣传组组长。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

1. 关于成立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的建议报告

2. 关于成立学院第六届“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报告

3. 关于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建议报告

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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