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分院/部门民主推荐、学院“三育人”工作委员会评选及学院党委2023年第22次会议审核通过,现对学院2021-2023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
建筑工程分院
经济管理分院
先进个人:
杜轶君、沈淑瑜、劳越明、章月红、田野、李秋珍
公示期从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止。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会(88345070/13757580510)反映。
学院工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