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工小家”使用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18-01-04
“教工小家”是学院教职工工作与生活压力的缓释区,是工作之余进行休闲娱乐的调和剂,也是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延伸地。为了给我院教职工提供一个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构建和谐教工之家,保障“教工小家”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学院教职工服务,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规定:
1. “教工小家”隶属学院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2. “教工小家”只向本院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在册临时工开放,禁止外人和小孩入内。如损坏公物,按学院的相关制度赔偿。
3. 进入“教工小家”者穿戴要整齐、大方、得体,举止要文明,不许穿拖鞋入内,不能袒胸露背,禁止喧闹、禁止开大音量音响。
4.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纸屑,严禁携带一切有可能危及安全的火种、化学药品、锐器等入内。
5. 学院其它部门、团体或个人确需借用“教工小家”场地,必须先向工会申请,经批准后,在管理员的指导下使用。
6.“教工小家”的公物器材原则上不予外借,特殊需要者,向工会申请,经批准后,由管理员登记再借出,并及时归还;不得将任何公物器材占为己有。
7. 教职工应视“教工小家”为家,进入室内应做好活动登记,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在内活动时应和睦相处,友好休闲。
8. 最后离开者,应整理好室内用品,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等。
9. “教工小家”必须配备专门管理员,负责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报刊上架、器物请修、请购和维护工作等工作;管理人员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合理安排、协调“教工小家”的使用,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10.“教工小家”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帐、造册,废旧、报损器物按有关制度办理;工会要定期对“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进行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教工小家”的活动内容。
11.“教工小家”目前的开放时间暂定为:行政人员11:30—13:30,专职教师9:00—16:20。
12.“教工小家”的活动室分布:
序 号 |
名 称 |
地 点 |
1 |
台球室 |
902 |
2 |
乒乓球室1 |
904 |
3 |
阅览室 |
922 |
4 |
乒乓球室2 |
924 |
5 |
棋牌室 |
926 |
6 |
健身房 |
体适能实验室(田径场南侧体军教研部) |
201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