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元培工〔2019〕8号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大会的通知发布日期:2019-12-16

各二级分工会: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二级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精神,为切实体现工会“教职工维权”和“服务教职工”这两项工作重点,做实做细二级分工会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二级教职工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召开会议时间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召开教职工大会的事项列入分院年度工作计划,今年各分院一届二次教职工大会原则上要求于本学期结束之前召开。

二、会议议题

1)各二级分工会要完善二级教职工大会的民主评议制度,形成二级教职工大会的民主监督机制。事关分院发展的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财务工作等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奖惩、分配改革方案或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都须列入二级教职工大会的审议范围。

2)各二级分工会要建立审议通过分院重大事项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项无记名票决制度。会议表决须经教职工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才有效。

三、其他说明

1)二级教职工大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出席方能召开。

2)实行二级教职工大会预报告和会议情况报告制度,二级分工会就召开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形式、日程安排、中心议题等事项,于召开大会前一周向学院工会报告。会议结束要将会议召开情况及会议主要文件一套,于大会闭会后一周内送学院工会备案。

专此通知

院工会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