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元培工〔2022〕1号关于召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请示报告发布日期:2022-02-17
学院党委:
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工会基层工作选举条例(总工发〔2016〕7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浙教工〔2014〕14号)》《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请示召开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院“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团结动员全院教职员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深化改革,攻坚克难,为更好推进学院高质量建设发展而努力奋斗,坚定不移地向更高远的目标前进。
二、会议主题
强化“三全育人”理念,秉承进德修业院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务学院建设发展大局,努力推动“智慧元培”建设,抓好校园民主、民生,营造稳定、和谐的校园氛围,开创学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主要议题
(一)听取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筹备工作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学院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章程》;
(四)听取和审议学院第五届工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学院六届一次“双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学院2021年度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八)选举产生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九)其它需要提请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召开时间
大会召开日期建议在2022年3月中旬。
五、会议组织形式
“双代会”的组织形式仍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大会代表身份合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
六、会议组织工作
(一)代表名额分配
1.正式代表: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代表的构成既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要体现以教学一线为主的原则,代表名额按其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按此计算,学院第六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共105名,约占全院工会会员总数的26.85%。正式代表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女代表一般不少于1/3。
2.其他代表:大会将邀请部分非正式代表作为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与会,与会人员由大会筹备机构邀请。其中特邀代表一般是原学院主要领导、近三年退下来的学院领导、近三年退休的原学院领导、院工会主席及离退休教师代表;列席代表一般为非正式代表的各分院、职能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市级及以上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院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分工会负责人。
(二)代表的产生
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单位“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具体按《关于做好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代表团的组成
代表选出后,由学院工会根据选举单位规模等综合情况,提出代表团组成建议方案,经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批准后确定。代表团正、副团长及秘书由各代表团推选,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确定。
(四)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委会提出,一般由正式代表中的学院党、政、工有关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经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核,提交大会预备会议举手表决通过后确定。
(五)工会委员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产生
1.名额: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
2.组织架构:第六届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组织委员1名、体育委员1名、文娱委员1名、青工委员1名、女工委员1名,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由新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3.候选人的产生:根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协商的原则,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经两上两下后分别产生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推荐建议名单,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建议名单经筹委会征求各分工会意见后协商讨论,确定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 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8名、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4名,经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审定后,分别报请学院党委和校工会批准,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递交大会选举。
4.选举办法: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和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均实行差额选举,由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产生。
七、建立“双代会”筹备工作机构
为保证学院六届一次“双代会”顺利召开,建议成立第六届“双代会”筹委会,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工作。筹委会由俞国芬、王学炎、徐锋、傅飞娜、吴金辉、王兰娟、朱智谋、俞婷婷、何敏、况细林等人员组成。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宣传组等四个工作组,由俞国芬同志任筹委会主任,况细林同志任筹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学炎同志任综合协调组组长,俞婷婷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况细林同志兼任提案工作组组长,徐锋同志任宣传组组长。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1.关于成立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报告
2.关于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建议报告
3. 关于做好六届一次“双代会”代表选举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的通知
学院工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
关于成立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的
建议报告
学院党委:
为了加强对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双代会”前期的各项筹备落实到位,经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讨论、提议,报学院党委2022年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图书馆832室)及四个工作组,具体架构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主任:俞国芬
委员:王学炎 徐 锋 王兰娟 朱智谋 何 敏
俞婷婷 吴金辉 傅飞娜 况细林
筹委会设办公室,由况细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学炎
成员:王兰娟 朱智谋 何 敏 傅飞娜 吴金辉
况细林 陈海英 周叔炜 潘 烨
主要工作职责:统筹负责第六届“双代会”召开前后的组织协调工作,拟定会议相关材料,包括学院章程、学院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院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及大会决议、开幕词、闭幕词、主持词、大会指南、会议记录等;负责会场布置、会议签到、资料发放、后勤保障等工作。
2.代表资格审查组
组长:俞婷婷
成员:各分工会/机关小组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代表的资格和产生程序进行审查。
3.提案组
组长:况细林(兼)
成员:各分工会/机关小组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提案征集、汇总,并报送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立案。
4.宣传组
组长:徐 锋
成员:齐陈蕴 陈 英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审查、大会拍照、宣传报道等工作。
附件2
关于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建议报告
学院党委:
根据《工会基层工作选举条例》《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本着代表的构成既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要体现以教学一线为主的原则,建议各分工会/机关小组的第六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名额按其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按此计算,学院第六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共105名,约占全院工会会员总数的26.85%。正式代表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女代表一般不少于1/3。具体名额分配建议如下:
序号 |
分工会(含会员数) |
代表比例 |
代表名额 |
女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 |
带指标代表名额 |
1 |
机关第一小组(17+1) |
25% |
4+1 |
2 |
1(况细林) |
2 |
机关第二小组(19+1) |
25% |
5+1 |
2 |
1(王学炎) |
3 |
机关第三小组(17+1) |
25% |
4+1 |
2 |
1(徐锋) |
4 |
机关第四小组(34) |
25% |
8 |
3 |
|
5 |
机关第五小组(13) |
25% |
3 |
1 |
|
6 |
经济管理分院(41+1) |
25% |
10+1 |
4 |
1(沈玮) |
7 |
语言文学分院(69+1) |
25% |
17+1 |
6 |
1(周思红) |
8 |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31+1) |
25% |
8+1 |
3 |
1(沈红卫) |
9 |
建筑工程分院(31+1) |
25% |
8+1 |
3 |
1(俞国芬) |
10 |
医药与健康分院(25+1) |
25% |
6+1 |
3 |
1(梁瑜) |
11 |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42+1) |
25% |
11+1 |
4 |
1(石旭明) |
12 |
公共基础教育分院、马克思主义分院、梁柏台法学院(42+1) |
25% |
11+1 |
4 |
1(李黎) |
合计(会员数391) |
105 |
37 |
|||
附件3
关于做好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选举
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机关各小组:
经学院党委研究,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3月16-18日举行。为做好新一届“双代会”代表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工会基层工作选举条例》《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选举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代表资格及名额分配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身二任,即既是教职工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简称“双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二)“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以分工会/机关小组为单位下达。本着代表的构成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体现以教学一线为主的原则,代表名额数占学院工会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详见附件1)。
(三)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工会/机关小组所在单位的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列为代表候选人。
(四)学院党政领导和工会专职干部的代表由大会筹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并经所在分工会/机关小组选举产生。
二、代表的条件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在职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当选“双代会”代表: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关心学院改革发展,热心工会、“双代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教学、科研、管理能力;
(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四)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院的整体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
(六)代表的年龄一般要求能任满一届。
三、代表的结构
为保证“双代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人员为主的特征,又兼顾到各方面人员,代表的构成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教师、干部、职工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专任教师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并有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
(二)各类职称、职务代表相结合的原则。每一类职称的教职工应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三)老中青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老中青教职工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
(四)男女代表比例适当的原则。代表中一般要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女教职工代表。
四、代表选举程序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同级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各分工会/机关小组组织实施。
(一)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正式代表数,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10人及以下,差额1名;20人及以下,差额2名;20人以上根据差额不低于10%类推。
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名额分配到分工会/机关小组,由分工会/机关小组组织推荐,最后由选举单位党、政、工负责人联席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
2.选举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
(二)代表的选举
1.各单位召开教职工会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本小组在职会员数的2/3或二级教代会代表的3/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进行投票的,经所在分工会/机关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工会会员代为投票。每一位工会会员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2人。
2.选举工作设监票人和计票人若干,由不是代表候选人的教职工担任。计票人和监票人均需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3.投票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符号和要求填写选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为无效票。
4.候选人的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50%以上方能当选。若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50%以上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应按得票高低取足应选名额。当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若获得应到会人数50%以上同意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根据得票多少,按所缺名额多一名的原则,进行补选。
5.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统计,由计票人、监票人签字后,经同级党总支领导确认,由分工会/机关小组负责人宣布选举结果,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汇总表》(附件2)、《关于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情况汇总表》(附件4),连同选举的原始材料(候选人名单、选票等)报送至学院第六届“双代会”筹委会办公室(地点:图书馆832室,联系人:况细林),经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后予以发文确认。
7.在选举过程中,发生本规则以外的情况,由同级党总支领导召集分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有关决定意见。
五、“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的基本条件及产生
(一)工会委员会委员推荐建议人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熟悉“双代会”的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院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一般规律、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心公益事业,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推荐建议人选的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建议人选的产生办法:
“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推荐产生办法根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协商的原则进行,时间及具体步骤是:
1.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轮酝酿推荐。各分工会/机关小组召开会议对照“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进行酝酿讨论,在“双代会”正式代表范围内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其中,工会委员会委员本单位建议人选可推荐1名、外单位推荐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推荐1-2名,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6)报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大会筹委会确定第一轮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将讨论确定的第一轮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及基本信息下发到各分工会/机关小组。各分工会/机关小组召开会议对第一轮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讨论并征求意见后,确定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8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4名,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7)、《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8),报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大会筹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形成第二轮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3.第二轮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由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审查后,分别报请学院党委和校工会批准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递交大会正式选举。
六、时间安排
(一)2月18日-2月24日: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各分工会/机关小组召开教职工会议,根据分配的名额选举代表,并将选举结果报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图书馆832室)。联系人:况细林,联系电话:13757580510/660510。
(二)2月25日-3月1日:各分工会/机关小组推荐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报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图书馆832室)。联系人:况细林,联系电话:13757580510/660510。
(三)3月2日-3月3日:各分工会/机关小组推荐产生“两委”第二轮候选人推荐建议人选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报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图书馆832室)。联系人:况细林,联系电话:13757580510/660510。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及“两委”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分工会/机关小组应切实履行工会作为“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六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汇总表
3. 关于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4.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情况汇总表
5.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6.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7.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8.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为避免与请示报告中的附件产生混淆,此处省略本通知所含的8个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