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元培工〔2022〕7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工会工作会议制度(试行)发布日期:2022-04-06
一、总则
(一)为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规范各种议事决策程序,畅通教职工信息交流渠道,提高会议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工会召开的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合称“工会‘两委’会议”)、分工会负责人会议。
二、 工会“两委”会议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党委、行政及工会关于工会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及有关规定;
2.贯彻落实学院党政有关工作部署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下称“双代会”)决议;
3.研究工会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并讨论决策;
4.讨论通过学院“双代会”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讨论推荐下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双代会”筹委会研究;
6.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类评优评先候选名单;
7.通报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8.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9.向学院提出涉及学院发展和会员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建议;
10.必须经两委委员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要求
1.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工会主席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工会“两委”委员,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必须经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可事先召开分工会负责人征求意见,并由学院分管领导主持会议。根据需要,会议可以要求分工会负责人列席。
4.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讨论决定的问题,经过充分讨论,意见统一后,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做出决议。
5.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到会,非必要不请假。
6.会议由专人记录,决定的事项如有必要可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7.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决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工会主席报告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三、分工会负责人例会
(一)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学院党政及上级工会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对工会的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交流、总结并部署近期工作;
3.学习宣传工会的相关基本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讨论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研究各分工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5.关注教职工舆情,收集教职工思想动态并形成文字纪要。
(二)会议要求
1.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工会主席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召开,各分工会负责人参加,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讨论决定的问题,须经过充分讨论,意见统一后方可做出决议。
4.会议讨论的议题如事关重大,须由会议主持人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后决定。
5.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按时归档。
6.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到会,积极发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四、本制度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工会
2022年4月6日
